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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制度
職稱制度是我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的一項基本制度。目前,這項制度主要包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一)我國職稱制度的歷史沿革及發展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職稱制度的建立與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解放初期至1966年的技術職務任命制(略)
2、1978年至1983年的技術職稱評定制(略)
3、1986年至現在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
這段時期又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86年至1989年即實行首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階段。第二階段為1990年至今即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轉入經?;脱芯可罨毞Q改革階段。第二階段的主要工作是:(1)開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這是我國現行職稱制度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主要方式。(2)對正規全日制院校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初次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3)組織全國統一考試,以考代評,成績合格者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針對專業技術系列多且評價模式單一的問題,國家提出實行專業系列分流、分類管理的設想,同時開始改革單一評審制的做法。除了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制度以外,國家先后對衛生、經濟、會計、統計等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實行考試制度,即“以考代評”,對會計、審計等系列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實行考評結合制度。此外,國家還在設計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領域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
隨著職稱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今后職稱工作的發展方向是,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堅持個人申請、社會評價、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單位任用的方向;加強專業技術資格建設制度,推行執業資格和注冊登記制度,實行崗位準入控制;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化評價機制,構建由政府、用人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共同發揮作用的人才評價體系。
(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1986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關于改革職稱評定,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報告》,同年2月18日國務院頒發了《關于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這樣,從1986年開始,我國先后在高教、科研、衛生技術等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1988年撤銷了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全國職稱改革工作在國務院領導下,由人事部組織、指導、協調、實施。我國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步入正?;壍?。
1、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基本內容
(1)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勝任的工作崗位。不同于一次獲得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各種學術、技術稱號。
(2)專業技術崗位應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
(3)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設置,由國務院委托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主管部門制訂有關條例及實施意見,其內容包括職務的名稱、檔次(或等級)、使用范圍,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合理的結構比例、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任期、評審和聘任辦法、審批權限等,經國務院批轉后正式發布試行。目前,由國務院頒布試行的有29個系列(專業),另有9個專業靠用相關系列(專業)。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取得,必須由專家評審或通過參加全國、全省統一組織考試合格后才能取得。
(5)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由單位行政領導組織獲得國家承認或省承認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進行競聘,對競聘上崗的簽訂《聘用合同書》,并規定一定的聘期。
(6)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后其專業技術職務與工資、福利等待遇掛鉤。
(7)單位對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結論作為是否享受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續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2、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特點
(1)評聘分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直接與工資等待遇掛鉤,按聘任后的職務兌現相應的工資待遇)
(2)有一定的比例和限額要求
(3)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除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外)不搞通用制,實行哪里評哪里有效。
(5)有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繼續教育的要求。
3、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基本程序
(1)崗位設置;
(2)申報推薦;
(3)參評資格審查;
(4)任職資格審查;
(5)發文確認任職資格;
(6)聘任
(7)考核。
(三)職業資格制度
1、有關概念
(1)職業資格制度。所謂職業資格制度,是國家按照有利于經濟發展、社會公認、國際可比、事關公共利益的原則,在涉及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專業技術工作領域,對一些特定專業的職業實行崗位準入控制所建立起來的一種新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的管理制度。
(2)職業資格。所謂職業資格,是政府對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
從業資格是指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它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方式取得。
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工種)實行準入控制,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獨立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和要求。根據國家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執業資格已納入行政許可的范疇。
2、職業資格的基本內容和特點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職能分工、職業資格名稱、報考條件、組織實施考試、頒發證書、注冊登記與管理、執業范圍與權力義務、法律責任等原則性條款以及考試注冊規定等。
主要特點:1)涉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通行性強。3)取得職業資格后,單位可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4)資格證書由人事部統一印制,對號核發。5)屬于行政許可的范疇。
3、取得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途徑與方法
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并在同一時間內進行考試??荚嚦煽兒细?,方可取得國家頒發的全國通用的合格證書。參加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根據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要求,考試的具體內容主要是有關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有外語要求的,試題中還有外語的內容。
執業資格的考試具有組考嚴密、監考嚴格、執紀嚴肅的特點。我省在組織執業資格考試時,不論報考人數多少都將考點設在省會城市長沙。
4、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管理體制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職業資格制度實行政府指導下的管理體制,由國務院勞動部門、人事行政部門綜合管理。國家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證書的名稱、種類按現行規定執行)。國家人事部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評價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
(1)考試工作的管理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國家人事部會同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客觀、公正、嚴格的原則組織進行。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擬定、培訓教材的編寫和命題工作,并組織考前培訓。國家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審定命題;確定合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各地人事(職改)部門會同當地有關業務部門負責本地區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
我省按照上述原則人事(職改)部門與業務部門在執業資格考試分工上作了規定,即業務部門負責考試的培訓工作,并會同省人事廳做好各項考務工作;省人事廳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2)注冊管理
國家有關業務部門對取得執業資格人員進行注冊管理。人事(職改)部門對注冊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
二、職稱工作
(一)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評審是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主要方式。評審工作由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承擔。各級評審委員會在同級政府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下開展評審工作。
1、基本程序
(1)我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程序是:
1)個人申報(中小學校需有崗位職數方可申報);
2)群眾民主評議,單位量化推薦;
3)單位公示推薦結果,上報評審材料;
4)市、州或省直廳局職改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初審;(市、州或省直廳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后,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5)省職改辦進行參評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學歷、資歷、外語(古漢語、醫古文)論文及計算機能力測試證等;
6)將通過審查的材料提交各系列高評會進行評審;
7)評審通過人員由系列高評會反饋到市、州或省直廳、局再行公示、聽取群眾意見;
8)由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文確認資格;
9)評審材料歸檔。
(2)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程序參照上述步驟進行。
2、任職資格評審
按照國家人事部的有關規定,我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采取高、中、初三級管理的架構實行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指導下的“評審委員會”負責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由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指導相關系列職改領導小組組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由市(州)及廳(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建;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由縣級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建。
3、崗位職數
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設置需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類型實行分類管理,即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實行結構比例控制,自收自支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實行結構比例指導。
(1)崗位設置
崗位設置要堅持以下原則:
1)因事設崗。設崗要以事、以工作為中心,要把工作任務分解成具有具體內容的崗位,不因人而變,并保持相對穩定。
2)精簡效能。設置的每一個崗位要有較飽滿的工作量,每一個崗位不一定只完成一項任務,可以是一組任務和職責,力求以最少的人才投入獲得最高的效益。
3)合理導向。對本單位有特殊作用的關鍵崗位或需特別加強的薄弱崗位在定崗、定職級時應予充分考慮,注意向生產、科研一線傾斜,調節好專業技術人員的合理流量和流向
4)按結構比例設置。為加強宏觀指導,我省目前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提出了結構比例調控方案與指導性意見。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均應在結構比例范圍內設置。
(2)職數備案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須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方案》確定。高級職務崗位主要設置在單位的主系列和專業技術工作一線,其他系列一般不設置正高級崗位,按照湘職改[2004]1號文件精神,沒有納入財政統發工資的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數,人事職改部門不再進行備案管理。
1)省直納入財政統發工資的事業單位,聘任前需填寫《貴州省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數使用備案表》報省職改辦備案,“已聘人數”指上一年度所聘人數,同表所列“申報崗位職數”指本年度擬新聘的崗位職數,方可到工資部門辦理增資手續。
2)各級財政撥款的中小學校,需填報《貴州省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數申報備案表》,《貴州省中小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分類崗位職數申報備案表》當年評審通過獲得高、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計入“已聘人員”,同表所列“申報崗位職數”指下一年擬申報數。
(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考試是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方式之一??荚嚸嫦蛉鐣?、改變了單一的通過評審取得職稱任職資格的狀況,為專業技術人員營造了公開、平等、競爭的環境,有利于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1、開考類別
我國從1990年起開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已開考的專業有:統計、經濟、會計、審計、衛生等專業。人事部或人事部會同國家有關部委按照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頒發資格證書的原則,采取屬地組織考試的管理模式。其資格全國范圍內有效。從2004年起,我省對土建工程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實行以考代評,由省職改辦會同省土建工程專業職改辦共同承辦考試,考試合格者由貴州省人事廳統一印制、頒發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
2、報名程序
1)個人對照報名條件申報,填寫《報名表》和《報名卡》;
2)單位匯總初審;
3)省或市、州職改辦核對學歷證書、資格證、身份證和工作證,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4)報名材料交考試管理部門并辦理相關交費手續;
5)核發準考證。
3、考試的組織實施
按照人事部《關于認真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職發(1990)2號)規定:資格考試工作在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人事(職改)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檢查監督、驗證、發證工作;考試工作機構負責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我省的大致分工是:會計、審計、統計、衛生、土建工程資格考試分別由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統計局、省衛生廳、省建設廳牽頭組織實施;經濟考試由省人事廳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
認定是指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各級人事職改部門采取行政認定的方式,認定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
1、初任
初任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見習期滿,辦理了轉正定級手續后,各企事業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應根據他們的政治表現和專業工作的實際情況,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由具有資格確認權的人事(職改)部門及時為他們辦理初次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主要文件依據是:貴州省人事廳《關于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關問題的意見》(湘人發[2001]55號)和貴州省人事廳《關于我省企事業單位中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初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有關問題的規定》(湘人職[1991]81號)。
(1)初任要求
1)大中專畢業生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工作,經單位考核符合任職條件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直接認定他們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對所學專業與實際從事的專業不相符合(簡稱非本專業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經考核,在見習期能勝任工作,基本符合任職條件,也可按其所從事的專業直接認定他們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3)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確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系列(專業),如經濟、會計、衛生、統計、審計。
(2)初任范圍
4)中專畢業1年見習期滿,認定“員”級;
5)大學??飘厴I1年見習期滿,再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認定“助理”級;
6)大學本科畢業1年見習期滿,認定“助理”級;
7)取得雙學士學位,認定“助理”級;
8)獲碩士學位后,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碩士學位前,已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的,可減1年),認定“中級”;
9)取得博士學位,認定“中級”;
10)進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或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滿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員,可以認定“副高級”。
2、調入認定
調入認定是指專業技術人員在省外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后(含軍隊轉業技術干部),調入我省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對其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具備資格確認權的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重新認定。確認后,頒發貴州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其任職資歷連續計算。
重新認定的要求:
1)需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原資格證書、聘書、外語成績單、原評審表、原發文機關確認通知等相關材料。
2)申請人所在市、州或主管部門職改辦將相關材料匯總后提出申請報告,在湖南職稱軟件里以認定方式錄取采集信息。
3)確認符合國家及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的,可以認定其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任職資歷可以連續計算。不符合國家及我省政策規定的,需重新申報評審取得資格。
3、通過職業考試認定
為減少重復評價,使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與執業資格逐步接軌,國家規定部分專業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可認定具備相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予以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目前,已經明確規定的有:
取得房地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可聘任為經濟師;
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可聘任為工程師或經濟師;
取得執業藥師、執業中藥師資格可聘任為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
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可以聘任為經濟師;
取得注冊稅務師可聘任為經濟師;
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可聘任為工程師;
取得價格鑒證師可聘任為經濟師。
(四)資格證書的管理
資格證書按其效用可分為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兩個類別。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是由貴州省人事廳統一印制的,頒發給通過評審或認定取得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其效用是哪里評定,就在哪個范圍內有效。證書分為高、中、初三個級別檔次,高級需由省人事廳加蓋鋼印,中級需由市、州(廳)級單位職改部門加蓋鋼印,初級需由縣級單位職改辦加蓋鋼印方為有效。
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由國家授予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是證書持有者專業水平能力的證明??勺鳛榍舐毦蜆I的憑證和從事特定專業的法定注冊憑證。
三、職稱工作的管理機構
1、省、市(州)、縣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
分別設在省、市(州)、縣政府人事部門,職稱改革工作在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政策、統一組織、統一部署的原則進行運作,省職改辦具體負責職稱工作的綜合管理。
2、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
按照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特點,由省職改領導委托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分工管理,成為某個系列的牽頭單位,各系列牽頭單位職改領導小組按照省職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和部署,對本系列的職稱改革工作進行指導,積極主動地做好職稱工作。目前全省共有30個系列(專業)都成立了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3、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的設置
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按高、中、初三級設立,負責評議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具備相應任職資格。我省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采取建立“評委庫”的形式開展工作。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庫”由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組建,入庫評委人數不少于100人。目前,我省已組建57個高評會,分為30個系列(專業)高評會、14個市州中小學高級教師評委會、7個高校部分專業高級評審委員會、4個部分工程專業高級評審委員會、外加農科院自然科研高級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計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庫”由市州或省系列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批準組建。入庫評委人數不少于50人。
“初級評委庫”由縣(市、區)或省直各單位和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組建。入庫評委人數不少于30人。
入選“評委庫”委員應具備的條件及組建評委會的程序按湘職改字[1999]2號文件規定執行。
各“評委庫”均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兩年,任期屆滿應適當調整評委,“評委庫”委員名單不得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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